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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ASIS | 方俊傑:英式熱VS港式熱

熱浪襲英之前,去過倫敦一次,入住市中心酒店,零冷氣,夜晚,熱到無法入眠,被迫開窗,然後引了隻老鼠入來。當晚,氣溫不超過三十度。氣溫升到四十度或以上?無法想像身在倫敦的話可以如何過活。

平日,會羨慕住在倫敦的朋友,生活多姿多彩。到熱浪出現時,便慶幸自己身在北部的曼城。即使氣溫升到歷史新高的三十八度,對於在香港火爐活了幾十年的災民來說,也是駕輕就熟。我住在郊區,夠空曠,有風,甚至不覺得太熱,沒有冷氣也不成問題。只是陽光實在很毒,是一種好像用火直接把你燃燒的毒,跟港式把你放在水煲變成一碗老火湯的悶熱,有很明顯的分別。

我不是大公報、文匯報的「記者」,當然不會逢英必反,話無冷氣會熱死人,或者連雪糕都賣清光會餓死人;不過,我也不是一離開了香港便覺得香港樣樣缺點的落井下石派。客觀地說,香港的熱,跟英國的熱,哪一邊恐怖一點?很視乎不同人的不同個性。

香港的熱,是一種溫水煮蛙的熱。一年十二個月,分分鐘有十個月也算炎熱,有半年可以稱得上極熱。人類有適應力,當你日日都熱得想死,耐熱能力自自然然不斷提高。七月的時候以為熱得很辛苦,再熱下去,便無法忍受;到八月,更熱,也是一路咒罵一路哭泣一路埋怨地忍受過去。何況,返到辦公室,回到家,冷氣充足,甚至會有種爽死的舒暢感,覺得是皇恩浩蕩,要謝主隆恩。

英國的熱,是一種一百八十度急變的熱。一日之前,還是十多度舒舒服服,穿上外套瀟瀟瀟瀟上街行來行去;一夜之後,告訴我氣溫上升了二十度?別說外套,連背心也不想穿,連比堅尼也想脫掉,沒有循序漸進,是話來就來,你習慣幾十年的生活,不存在了,你可能無所適從,你只可以硬食,處處也好像沒有冷氣救命,在家有把風扇已經萬幸,超市的凍肉架也下了簾,有時以為只可以回到古代,像個清朝人一樣靠樹蔭降溫,或者說服自己心靜自然涼。是好痛苦,是好難頂,好在一年只有幾日熱浪,捱得過,便海闊天空。不用熱了一個月,涼了兩、三日,又要等候再熱多幾個月,像無間地獄,永無止境。

還有一項特殊因素,在今天,一定要品題。在英國,熱極,至少可以擘大個口呼吸新鮮空氣,露幾多肉,也不會有人嘖嘖稱奇;在香港,慘了,熱到出汗無法揮發已經可憐,口罩下,口腔不能避免地喝回自己的熱汗,鼻孔只可以吸到自己呼出來的廢氣,是令痛苦程度幾何級數的跳升。當然,我知道,總有人已經練成了九陽神功,還能夠勇往直前說一句:「別怕,信政府!」

相片來源:w8medi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