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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方俊傑】:到底在曼城可否穿利物浦球衣?

我沒有甚麼收藏品,沒有名貴手錶,沒有法國紅酒,沒有高級音響。最值錢又最不值錢的,已經是一大堆利物浦舊物,例如VHS錄影帶,或超過一百件球衣。每一年,球會推出新球衣,不論美醜,多數也會購買,甚少穿著,主要用來掛起欣賞。

來到曼城,更加不敢亂來。聽過太多都市傳說,甚麼放利物浦裝飾品在車廂,會給敵對球會球迷打爛玻璃劃花車身之類,怕。何況,也覺得應該要尊重街坊,在曼城,不支持曼聯或曼城,算了,還要追捧利物浦?低調一點沒有壞。

一直小心翼翼不動聲色。按照目測,不準確的統計,穿球衣者,九成曼聯,不論成人還是小孩。有點意料不及,起初,我以為年輕一代多數揀曼城開開心心,像八十後香港球迷多支持曼聯,九十後變成阿仙奴為主,千禧後是車路士,近十年,無理由不愛曼城。理由,不說也明。錯。我在曼城街頭看過的曼城球衣穿著者,不知有沒有三個。阿爸愛紅魔,兒子很難撐藍月?

其餘的,著車路士,著巴塞隆拿,著拜仁慕尼黑,雖然少量,也見過。就是一直未見過著利物浦的,好像更加證明我的想法沒有錯。可是,人類一旦過得安逸,警戒心便自然退化。有一朝,女兒臨上學時,扭計,搞到遲遲未能出門,接近遲到。情急之下,我沒有換走睡褲便帶女兒行了十幾分鐘路程,到達校園。我條睡褲,是一條利物浦六奪歐聯時推出的運動褲,左右褲袋位置各有球會會徽一個。都幾顯眼。

行到半路,才驚覺自己一時粗心大意。已經沒回頭路。只好盡力將羽絨大褸拉到最低,又將長褲拉到最高,盡力迴避。當然沒有用。不過,無事喎,無人向我擲石頭,也沒有人向我投放不屑表情。是,做人其實不要太過自我中心,根本不會有陌生人望向你和我的下半身。

既然沒事,就懶了。現在,幾乎每一天都穿利物浦運動褲外出,去學校去超市去餐廳,來去自如。(我有好幾條不同款式運動褲,我有洗衣機的。)還是未夠膽大模大樣著件波衫出發。然後,有一天,上學途中,居然見到有個小朋友孭住一個大大會徽的利物浦背囊,突然開竅:係喎,做人應該忠於自己,點可以私私縮縮畏首畏尾?一於立即回家換返件最新黃色作客,招搖過市啦!好快,即被朋友淋冷水:「因為佢係小朋友咋,唔通打個細路咩?」又有道理。

上個星期,陪阿女出席同學生日會。成班細路,有一個著曼聯球衣,印7號Ronaldo;有另一個,著利物浦最新主場。齊齊在波波池玩得開心。小朋友實在比較少煩惱。可惜,我是成人,隨心所欲,不是說做便做到的事。至少,千揀萬揀,最後我還是放棄定居利物浦,只能定居在利物浦附近。我們都想太多,又不能不想。不後悔,正如跟偶像也最好保持一定距離,一旦走得太近,多數失望而回。現時,心血來潮想穿起愛隊球衣嗎?換完衫,去後園曬太陽囉。或者,駕駛一小時車程,出發到利物浦,一家大細齊齊扮沙拿扮文尼扮祖達扮費明奴,也沒有所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