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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佬訊】:與IceFire的緣份

早估到Ice Fire會收皮,但終焉來臨時還是有點不捨得。

在還未有Uniqlo、GU的時代,Ice Fire是佬編其中一間常去的服裝店。那時還是中學雞儲錢買第一條Levis 501、底衫著Bossini、底褲著Giordano的時代,很多朋友喜歡izzue、double park、chocolate,但佬編比較喜歡Ice Fire。

Ice Fire價格算不上便宜,所以實際上買的items其實不多,數來數去就那幾件。有件紅色大格仔flannel裇,由中三oversize開始,著到大學火車旅行仲粗著緊,除法計一計,大槪也可說是抵著吧。

另一件Scene灰色Zip Up Hoodie更有趣。好像也是中一中二左右家母送的,印象中没有特別oversize,神奇在件褸竟然懂得一起長大, 一直著到大學二年級,才依依不捨地捐了。

至於紅色格仔那件flannel裇,現在還在櫃桶底,有時去耕田或者做粗重嘢仲會著下,不要說毛粒,連鈕都未甩過一粒。

這兩件衫教了我兩件事:第一,原來衫不用買太多,一兩件適合的,夠著七八年;第二,衣服雖是死物,但著得多一樣會「成長」,會變得越來越好睇稱身,至少自己是這樣覺得。

說起來,Ralph Lauren在某次訪問著住件殘舊的綠色格仔flannel,很多人都好奇是不是他自家品牌的衫,結果卻是四十幾年前在K-mart買下來的,有相為證,由發跡前一路keep住著落。著舊衫的喜悅,大槪只有試過的人會明,人講人緣,衫也有衫緣。

關於作者 / 佬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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