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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用途多不勝數】 中環前終審法院曾為第一代港督府 178年歷史 英殖時期新古典建築 

位於中環炮台里的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,特色的紅磚及花崗石設計,容易讓人記起它曾作 #終審法院 之用,但在我們未必有印象的歷史中,它其實用途多多,絕不止如此。早在 1843 年,由第一任港任總督砵甸乍爵士授權興建,名為「莊士敦樓」並作為總督臨時官邸,算是「第一代港督府」。其後 50 年之間,擴建至 3 層高,增建了地庫及兩座角樓,曾出租作俄羅斯領事館、滙豐銀行公司宿舍、政府辦公室等多種用途。

屹立香港近乎兩個世紀,早被列為法定古蹟,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的威水史還未數完 —— 1915 年,最早來港傳教的法國教會外方傳道會購入莊士敦樓,並將其改建成現在所見的紅磚外觀,也在西北隅加建了一座圓頂的小教堂,為經典的愛德華時期新古典風格。經過日治時期,建築被日軍佔用作憲兵總部後,成為香港臨時政府總部。1952 年,港府正式以 285 萬元從傳道會購入,並先後用作教育司署、新聞處等部門辦公室。1968 年起,法律相關組織開始進駐,除了維多利亞地方法院、最高法院,最為人熟悉的就是 1997 至 2015 年間用作終審法院。

前終審法院目前由不同機構進駐辦工,例如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,雖然建築物並不對外開放,但外圍也極具參觀價值:紀念一、二戰死傷者的和平柱、義勇軍團士兵的墓石、法國外方傳道會會徽、標記改建工程日期的石碑…… 承載著香港殖民、戰爭、宗教、政治、法律等不同歷史。

Photo/ 香港終審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