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搜尋結果: #嬉皮士

「1957年,我在越南出生。」歐德成(Paul Au)小時候常常「黐」歌聽,鄰居播披頭四、貓王,他便跟着聽,直至他15歲那年:「老豆突然買了一部黑膠碟機。」70年代,香港人每月薪金約百多元,每張碟售價$20,絕對是奢侈的玩意,正在打越戰的越南更有過之而無不及,一張碟等於一個月房租,Paul說:「同學仔有就借,或是翻版只要$4、$5,再不捨得便買卡帶錄歌。」 戰爭煙硝未散,面對即將成年需上戰場的壓力,Paul下了決定離開:「有些被我『黐』歌聽的哥哥,被拉去當兵,有些死了沒有回來。」17歲的Paul決定「遁」來香港:「走佬啦!」隻身來到,曾在銅鑼灣某間酒店當「後生」、在唱片公司工作、無業,但不論哪個時期,他也不曾離開音樂和黑膠碟。 契機下,Paul在1984年開始,在鴨寮街經營黑膠走鬼檔,直至沙士上樓,50年來皆與黑膠碟為伴,他笑說:「失去它可以說不行,人要吃飯,靈魂的食物就是音樂。」對了,雖然因為逃難,Paul未能把第一張碟帶來香港,但多年以後他又重新把它收藏,那張清水樂團的「Cosmo’s Factory」也放在他店內「Vinyl Hero」。人生呀,能找到一件刻進骨子裏般喜歡的事難,可以一生都堅持做着更難,讓我們小心翼翼的取出唱碟,把針對準唱盤的洞,回到Paul那段當初被遺忘的時光…… 文:Hoiyan (@seamouse_hoiyan) 攝:Mak (@iunyi_) 他們的全盛時期 最初,黑膠碟並不是用塑膠製成,而是昆蟲的排洩物及分泌物凝結而成的「蟲膠」,Paul說:「百多年前,那些是留聲機碟,人們把蟲膠壓紋做黑膠碟,但聲音不悅耳。」此外,留聲機碟像石頭一般重,保存很比較困難,因為一跌便會碎掉。 40至50年代,黑膠碟技術更為純熟,已經製作出接近全真的唱片,惟當時世界正陷於紛亂的戰爭之中。二戰結束之後,美國進入「垮掉的一代」的嬉皮士時期,人們充斥着反戰、反制度、環保意識冒起和探索自我,自由的空氣是創作的最佳土壤,因而誕生了許多至今仍經典流行的音樂、樂隊。Paul出生在越戰之中,他直指美軍把歐美流行文化傳入:「他們的剩餘物資、唱片流出,有人會執去賣。」他直言,小時候其實不懂音樂,只是覺得好聽便會聽,喜歡就好。 從那時候開始,Paul便與音樂和黑膠碟結下不解之緣,甚至會跟隨越南的嬉皮士學「夾Band」,即使1975年為了躲過兵役征召逃來香港,之後也不錯放棄愛好,當時仍是黑膠碟的全盛時期,他回憶着說:「60、70、80年代幾十年是唱片業最厲害、最蓬勃的日子,之後90年代便沉下去。」 喜歡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 初來港時,Paul住在北角的天台木屋,他笑言:「一次過交數萬元,便不用再交租。」住了約8年,在1983年因拆卸需搬離,他說:「你知道我們這些飛仔,有時候夾Band打鼓,別人不喜歡,曳嘛。」最終他在深水埗黃竹街找到一間天台屋。 「那時候則好沒工作,經常在鴨寮街閒逛,誰知讓我看到有些狀態良好的黑膠被扔在街上,每隻$2平賣。」說到黑膠碟,Paul的語氣總會激動一點:「以前沒錢買,現在這麼便宜,當然買!別人覺得過時不流行,我流行!」本來是一張一張的買,後來攤販直接建議他整箱買,流落在街頭的黑膠碟,一一被Paul收留,所以他才被其他愛好者稱為「黑膠碟養父」。 黑膠碟嬉皮士 隨着收集的碟越來越多,Paul便想:「不如在街邊試試開檔,賣出去有錢,便可以多買一些不同的碟,豐富自己的藏量。」就這樣,一隻原價$20的黑膠碟,丟棄後被當成撿破爛的賣$2,Paul購入後再以$5售出,能成事也叫他驚訝:「竟然有同好來買,賺下賺下多點,做了幾十年,直到現在。」 你能想像年輕時的Paul嗎?單看可能想不到,但或許能從說話中找到一點端倪,店內有一張舊照,綁着頭巾、穿着皮衣、闊腳褲與厚底鞋,還開着一輛哈雷電單車,他語帶滿足道:「全城只有兩輛,威盡!很多女生都說要坐我車尾。」他分享,那時候在街上唱流行的「飛仔飛女歌」,如果能搭上嘴唱上一句,便能認識異性,這就是那個年代的「Flirt女仔」或「Flirt男仔」。 那時候的他,生活除了黑膠碟,還有同樣喜愛的電單車、碟機、樂器,Paul分享:「我曾經在樂器舖打工,喜歡哪一方面,就去做那些工作,都是做興趣內的東西。」有些人一身追求安穩,有些人則喜歡隨心而行,而Paul顯然是後者:「人生一路做、一路玩,很精彩!如果做不喜歡的工作、不玩、不開心,人生就不豐富。」 失去的是人生、時間和金錢 「因為黑膠碟,我賺到一些東西,但蝕了人生、時間和很多錢。」Paul站在一箱箱黑膠碟之中,感覺都快要被淹沒了,他邊說邊替客人找出唱碟。 2001年,董建華特首年代,Paul說那時候的倉庫很不值錢,深知黑膠碟的水很深,長遠下去一定有土地問題,他便把心一橫把心愛的哈雷賣掉,買下四個倉庫存放珍藏。「經常交租蝕很多錢,雖然不捨得,但也要理性,除非有很多錢去蝕。」Paul看着舊照中的哈雷,又細說電單車的威水史:「是明星車,黎明、郭富城、羅大佑也租來拍戲,很多港產片也能看到它。」不過,雖說Paul的唱片倉是買的,但每個月仍需要付不同雜費開支,像管理費、地租差餉等,即使磚頭價格翻倍又翻倍,他還是賠錢做:「我沒有賣,又沒有租。」 除此之外,Paul的家人已移民到加拿大、美國,他們亦曾勸Paul把唱碟處理掉,到外國一起生活,他說:「我不捨得。」同時,活過一甲子,「蒲」過精彩過,現在仍是形單影隻,又是否因為黑膠碟?他一頓:「是呀,女孩看到你每天也『wee運運』,沒有人接近我。」從年輕時,Paul似乎已很清楚自己的歸宿:「我不是住家男人,是流浪漢,你知道Hippies(嬉皮士),喜歡一樣東西便會在那落地生根。」自2003年,Paul從走鬼檔搬上惠康大廈後,他已沒有再回到黃竹街天台木屋的家,他看着圍繞在身旁的唱片說:「因為它們,我已經在這裏40年。」 為黑膠折翼的浪子 對於Paul而言,黑膠碟就是生命的一部分,為它犧牲的一切,就只是為了一個保護他們的機會,他說:「我喜歡的碟丟在街上也沒人要,但很多人搶着要的,我又不喜歡。」像是蔡琴的《被遺忘的時光》和《老歌》,台版唱碟因採用日本錄音技術,保存完好炒賣至萬多元,而港版碟也炒至數千元,但這些都不是Paul的心頭好,所以全都供客人尋寶之樂。那麼,他喜歡甚麼呢?《Love Story》電影原聲碟、《Finger Trip II》、法國小雲雀Édith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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